乘醉草書:《自言帖》(局部)據(jù)《國史補》記載,張旭深得草書筆法,后傳給了崔邈、顏真卿。張旭說:“開始時,我聽說公主與挑夫爭著走路而悟得草書筆法的意境。后來觀公孫大娘舞劍而悟得草書筆法的神韻。”每次飲酒,張旭在喝醉時就草書,揮筆大叫。將頭浸入墨汁中用頭書寫,世上人稱他為“張顛”。酒醒后,張旭看見自己用頭寫的字,認(rèn)為它神異而不可重新得到。后人評論書法名家,對于歐陽詢、虞世南、褚遂良、薛稷四人,或許有不同的意見,對于張旭則都沒有異議。
判狀得教:據(jù)《幽閑鼓吹》記載,某年,張旭開始擔(dān)任蘇州常熟尉。上任后十多天,有一個老人遞上狀紙告狀,張旭在狀紙上批示判去。過了幾天,這位老人又來了。張旭氣憤地責(zé)備老人說:“你竟敢用閑事來屢次騷擾公堂?”老人說:“我實際上不是到你這里理論事情來的,我是看到你批示狀紙的字筆跡奇妙,可以像珍寶一樣放在篋笥中收藏起來。”張旭聽后感到驚異,問老人為什么這樣喜愛書法。老人回答說:“先父學(xué)過書法,還有作品留在這世上。”張旭讓他取來一看,相信了老人的父親確實是擅長書法的人,并從中悟到筆法的妙處,堪稱一時之冠。
致簡獲富:據(jù)《書林紀(jì)事·卷二》等記載,張旭的書法為世所重之后,有一個貧困人家便選擇張旭作為鄰居,后多次寫信給張旭,獲得了張旭的回信,然后就拿到集市上賣,然后獲得了富足。近現(xiàn)代論著中的版本則基本如下:當(dāng)時人們只要得到張旭的片紙只字,都視若珍品,世襲珍藏。據(jù)說,張旭有個鄰居,家境貧困,聽說張旭性情慷慨,就寫信給張旭,希望得到他的資助。張旭非常同情鄰居,便在信中說道:您只要說這信是張旭寫的,要價可上百金。鄰人將信將疑,照著他的話上街售賣。不到半日,張旭寫的信就被搶購一空,鄰人因而在高興地回到家后向張旭致以萬分的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