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書法培訓的課堂上,老師會提到一個原理書法的避讓。避讓,是書法中的一個基本原理。如果不懂避讓,可以說,你基本不會寫漢字。辟如,開車。當你看到前方來車時,應該相互避讓,方能順利通過。如果不知避讓,輕則發(fā)生刮蹭,重則兩車相撞,發(fā)生交通悲劇。寫字也是一樣,筆劃與筆劃之間,偏旁與偏旁之間要相互避讓。這種避讓使筆劃與筆劃之間,偏旁與偏旁之間產生一種親和力,產生一種相互依存感。產生一種整體感。正是有了這種親和感,依存感和整體感,字才能稱之為字。如果沒有了這種親和感,依存感和整體感,那決不能夠稱之為字。只能說是一把亂草。或者叫做亂涂胡抹罷了。
避讓,是中華數千年文明史中。中華文明精華在漢字中的體現。寫字和做人一樣,不違大道,規(guī)不可犯,矩不可越。辟如寫一個林字。左邊的木是一定要讓右邊的木的。故左邊的木的捺書寫時便變成了點。這就是避讓的道理。如果不加避讓,還寫一個捺,那么,這個捺就會與右邊木字中的撇打架?;蛘吣惆堰@個字寫的很寬。使兩個木字各自顧影自憐。那絕不象是個林字。只不過是雙木而已。